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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投资促进局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投资促进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方面的措施,研究拟订本区投资促进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承担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优化本区投资环境工作,协调落实对驻区重点企业的各项服务制度;负责宣传推介本区投资发展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承担大型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引进重点企业及产业化项目,并组织项目评估。负责完善全区投资促进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和考核,协调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并对重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负责本区投资促进官方网站建设,统一发布招商信息;指导全区投资促进人才培养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所属1个事业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投资促进局。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553.8534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1.44544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40798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541.4454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9.324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5164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92%;项目支出 750.8082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08%;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528730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66.053220万元,减幅4.11%,本年支出减少160.441702万元,减幅9.67%。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9.3246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5400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8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3846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2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年度决算1,139.5400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9.931078万元,增长10.68%。其中:

    “商贸事务”2018年度决算1,139.5400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9.931078万元,增长10.68%。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在职人员工资,以及境内外投资环境推介活动、朝阳区经济发展数据统计及分析、宣传品策划及制作费、重大项目促进及服务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8年度决算8.48000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48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8年度决算8.4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48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投资环境宣传片制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304.384608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0.453614万元,增长311.7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73.9309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付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230.45361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0.45361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度决算 46.9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46.9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48.51647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0个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34430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60000万元增加23.7843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24.3243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24.324300万元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波兰、匈牙利推介考察和赴德国、香港推介交流,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6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4.05405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540000万元减少0.5400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4.02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4.02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40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67.039372万元,其中:汽车3辆,81.303247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金额0.000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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